本报讯(记者 成燕)今后,市民在随旅行社出游时如果遇到麻烦,别忘索要并填写《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卡》,该卡将直接报至当地旅游管理部门,从而解决游客投诉时与旅行社互相推诿无证据等问题。
根据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郑州市旅行社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旅行社应当随团发放由市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卡》,每个团队发放的《监督卡》不得少于两张,在行程结束后由游客填写并签名,交旅行社留存,旅行社应当在行程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旅游部门存档。同时还规定,《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卡》不得复制、仿制,不得擅自损毁,从而保证游客的意见直接反映至旅游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