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15件代表议案将正式立案,2日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由于今年议案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将分别将议案和建议向“一府两院”进行交办,并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督办。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提出议案原案108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交付常委会审议处理的16件(22件合并16件)。
柴清玉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的议案》;武治功、巩玉梅等2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政策、措施的议案》;任慧军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议案》;宋丰年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郑州市城区均衡发展的议案》;陈蕾、郑明珠、徐建梅等3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的议案》、《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政策的议案》;任慧军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社区医疗站建设的议案》;朱麦囤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市政府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议案》;刘慕华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解决群众买房难问题的议案》;武治功、闫海明等2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改造应出台扶持性政策,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议案》;巩玉梅、张书梅、张风雷等35名代表提出的《制定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科学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议案》;苏金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好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议案》;王建亭等11名代表提出的《尽快制订新农村建设标准,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的议案》;柴清玉等2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岳德常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议案》等14件议案,所提出的方案基本符合郑州的实际,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建议正式立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此外,张桂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郑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定的议案》,建议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办理。
李伟杰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司法机关联合出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意见的议案》,建议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