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连日来,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为防范腐败、惩治腐败建言献策,提出找准病根、对症下药,铲除腐败生存的土壤。
提高反腐败机构独立性
“反腐败的实践证明,属地监督机关在办案中很难保持独立性,在一些地方表现为看领导眼色行事,甚至出现非法交易。因此,建议中央纪委在省级行政区设立派出机构,直接对中央纪委负责;地方纪检系统从省级到县级实行垂直管理。各地检察院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划拨;地方检察院领导人选主要由上级检察院提名,地方党委可以有人选建议权。”张承芬委员建议。
让腐败者承担高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指出,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惩戒功能,为惩治腐败统一标准、规范程序,让官员“不敢腐败”。
“要增强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力,充分体现腐败必须承担政治、经济上的高风险、高成本的原则。”蔡玲委员建议。
“建议综合运用法律惩罚、组织惩罚和经济处罚等措施,形成一套全方位的惩罚体系。同时,要建立一套规范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加快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违反民主决策的追究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等。”储亚平委员说。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如何把基层群众的监督落到实处?张承芬委员提出,要切实做好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定期民主考评,必须制定科学、严密的程序,确保民主推荐、民主考评等工作不流于形式。
储亚平委员建议,要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