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一博 通讯员 党玉红 徐太生)几位花季少男在网吧上网,只因一点小事儿,发生血腥决斗,导致一人被捅死。昨日,5名少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到法院,他们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
2006年11月17日,郑州警方接到报案,凤凰台村委会对面的“新胜利”网吧发生血案,20岁的范帅(化名)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人用刀捅死。案发两天后,警方将涉嫌故意伤害的5名犯罪嫌疑人邱水、张光、代鹏、孙雪、王山(均为化名)抓获归案。
据了解,当晚,在网吧上网的张华因与被害人范帅产生纠纷,并发生厮打,后张华的朋友张光、纯纯(均为化名)叫来代鹏、邱水、王山、孙雪、姚强(在逃)等人在网吧门口与范帅等人殴斗。在殴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邱水用折叠刀将范帅捅死。
关于打架的原因,范帅的女朋友冷潇潇(化名)说:“我和男朋友范帅在网吧上网,我坐4号机器,范帅坐3号机器。旁边的张华让我帮他做‘QQ空间’,我给他做完时,范帅因为嫌网速慢就用手使劲拍了键盘一下。这时,张华说:‘乖乖,咋恁厉害,’然后两人发生了争吵和厮打。”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认为,5名被告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有关法律,均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邱水、张光、代鹏、孙雪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