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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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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抵押贷款
坚持谁委托谁付费原则
中原网  日期: 2007-03-14  来源: 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崔清新)正值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出倡议,提出律师在为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两协会在倡议中指出,律师在为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即银行委托向银行收费,购房消费者委托由消费者付费,不违背消费者意愿转嫁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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