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叶某任亚细亚商场总经理期间,把商场租赁收入分成3份。其中的2/3用于冲抵管理费用,剩余的1/3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利用这种隐匿手段,总计偷税金额达34万余元。事发后,亚细亚商场将所偷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全部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