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3月15日电(记者 彭勇)因为对工作安排不满,深圳一公交车司机将车队长刺伤,并抢走大巴,沿途撞人,共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56辆汽车被撞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方指控,原深圳市鹏翔客运有限公司司机刘某,1978年出生,小学文化。刘某因为调动工作的原因,与该公司67路车队长李某某发生矛盾。2006年2月,刘某携带匕首找到李某某,将其刺成重伤。随后,刘某又将76路车的司机潘某某刺伤,并抢走大巴强行驾车离开。
现场人员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布警,在沿途紧追和拦截。刘某途中不断恶意撞击路上行人和车辆。当大巴被警方截停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杀未遂,被民警当场抓获。此事总共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先后撞坏汽车56辆,损失总额达人民币52万多元。
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