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一博 通讯员 吉善涛 张胜利)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在2006年度的检察工作开展中,该院计财处因工作成绩突出,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授予“先进集体”。我省检察系统获此殊荣的共有两家单位,另一家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近年来,市检察院计财处在检察工作中,遵循后勤工作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围绕“人、财、物”做文章。计财处按检察业务的不同性质,划定标准、定额包干,部门支配、超支不补、节余有奖。实行报销前审核制度,由专职财会人员对票据先行审核合格后,再按审批权限由领导签字报销,确保“零返工”。他们还积极探索后勤工作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管理新模式,实施了“一化四上网”工程。目前,该经验已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