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孟繁勇)昨日,酒后驾驶红旗轿车撞伤3名盲人的司机刘晓峰被警方拘留(本报3月15日对此事进行报道)。警方称,该司机是因无证驾驶被拘留的,拘留时间为15天。警方正在等待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待结果出来后,再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据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当日事故发生后,由于司机刘晓峰醉酒后神志不清,民警先将其送到医院抽取血样,在抽血过程中,刘极力阻挠,并抓伤一民警手臂。抽血后,民警将他带回大队,等其清醒后展开询问。在询问过程中,该司机否认自己当天曾经开车,并辩称,自己是做生意的,当天中午他和生意上的朋友喝酒,喝完酒后一个朋友开车送他回家,至于自己后来怎么坐在驾驶席上,自己不清楚。
由于刘晓峰不承认曾开车撞人,事故民警只好对事故重新调查,在经过多方取证后,多种证据表明,刘晓峰当时确实开车撞人。虽然在证据面前,刘还百般抵赖,并且不能向民警出示其驾驶证,民警遂以无证驾驶将其拘留15天。民警称,刘当天的血样已经被送往有关部门检验,近日就会得出其当天血液酒精浓度的报告,如果报告显示其为醉酒开车,将根据交通法对其作出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