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截至去年年底,在我市106.82万个农户中,农业总收入占生产性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收入)比重在5%以下的家庭已经达到12.8万户。这些家庭被称作非农业户,表明他们已经充分摆脱家庭收入仅靠农林牧渔的传统模式。这是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农调队获得的消息。
统计部门根据农业总收入占生产性总收入的比重,把全市农户分为四种类型:比重在95%以上为纯农业户,50%至95%为农业兼业户,5%到50%为非农兼业户,5%以下为非农业户。
伴随着纯农户的减少和非农户的增加,在收入上呈现出一个鲜明特征: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逐步下降。调查显示,工资性收入越多,农民人均纯收入就越多。同时,非农收入越多,纯收入也越多。在四类农户中,非农业户的人均纯收入是最高的,达到10506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559元高出49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