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近日,市民投诉物业公司或机关服务中心擅自以“二次运行费”或其他形式加收费用多达百起。今日起,物价部门开始“地毯式排查”,对集中供暖乱收费实施“冬后算账”。
不得乱收费用
2005年9月,调整后的集中供暖价格是按面积计费的,居民采暖用热0.165元/m2·日;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用户公用管网维修费按建筑面积计0.20元/m2·年。价格举报中心主任李克亮说,除了这两项费用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费用。
但在供暖价格实际执行中,部分单位无视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擅自收取“二次运行费”等费用,虽然物价部门多次警告,仍有个别单位拒不纠正。
最高罚款5万
在市民的众多投诉中,对省国资委下属的几家机关服务中心的收费投诉尤其突出。
李克亮说,今日零时起,市区供暖结束的同时,物价部门将对集中供暖乱收费进行严厉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务必把多收费用退还给居民。对于拒绝检查的单位,物价部门将对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还将责令其继续接受检查。
据介绍,集中供暖价格调整中已经包含“二次运行费”,并且政府已对热力公司在这方面有所补贴,如果再向居民收取则是一种价格违法行为。如被多收费用,市民可以继续在正常上班期间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