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影)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继去年全国范围内首批“中华老字号”认定之后,第二批申报工程现已启动,经由市、省商务部门逐级审核后,将上报至商务部。
商务部从去年起在全国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按计划3年内全国将重新认定1000家“老字号”企业。据了解,今年申报的条件与去年基本相似,首先是要“老”:于1956年之前创办,至少得在“50岁”以上。此外,拥有独立商标权、有文化底蕴、现阶段经营效益良好都是衡量取舍的重要参照。特别提出,企业要详细准备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的证明性材料,要求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