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风行各地的“抱抱团”,为传递温暖,满大街地抱人并让人抱。而今,他们除了抱人,还亲密地抱起流浪狗来。据报道,日前,20多个武汉“抱抱团”成员前去流浪动物救助站,给流浪狗们洗澡、剪毛、打扫狗室卫生。忙完这些之后,他们重新把流浪狗召集到院子里面,挨个儿和流浪狗拥抱在一起。(3月19日《新京报》)
应当肯定,“抱抱团”成员都是些有爱心的人。以伦理的考量而言,实践“狗道主义”,也没什么不妥不好。按托尔斯泰的说法,爱有三种,即:高尚的爱、献身的爱、积极的爱。爱动物的人,多数都很善良。为流浪狗做好事,可算作是一种积极的爱。以“生命不分贵贱”理论作依据,向流浪狗献出一点爱,总比一些人漠视狗、歧视狗、抛弃狗、咒骂狗要强。狗从来都是人类的朋友,能有这样的认识,对人类的朋友有爱心,这种素质也不是为国人所普遍具备。
众多的狗在人间遭遇苦难,它们被迫在街头流浪,这当然不是什么好看的风景。当“抱抱团”成员的目光停留在流浪狗身上时,大概是怜悯之情油然而生。人不可无怜悯之心,因“怜悯是一切道德的基础”。缺少怜悯,也会使每个人回转的空间变小变窄。所要指出的是,不是将怜悯的目光停留在流浪狗身上有什么不对,而是当这目光稍做挪动,会有更多的现实之痛撞击到人的心灵。连流浪狗都能看见的人,怎能会看不见流浪儿童、艾滋病孤儿及那些孤苦伶仃的老人?
当人对人的悲悯化作行动,它是积极的人道主义,是高尚的爱、献身的爱。“抱抱团”仅仅亲密地拥抱流浪狗,而对身边现实之痛视而不见,让人产生极复杂的感受。“抱抱团”行为之轻与现实之重,都是生活的真实呈现。人们已见惯:现实之痛无人触及,鸡毛蒜皮忙坏众人;炫耀性关心却到处都是。抱抱团的行为似乎很吸人眼球,但细打量,有点小儿科。
所有的慈悲行为,都不应带有强制性。既然“抱抱团”拥抱流浪狗是出于自愿,那它于修个人之私德不无益处。小爱也是爱,“轻”也有它的价值。在一个价值体系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里,此种行为尽管以炫耀性面貌存在着,还好,它并没有妨碍别人什么。 罗金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