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昨日,3名的哥将一辆牌照为豫AT4495的出租车堵在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三人都拿出了租车合同,声称车主“诈骗”,造成其三人有合同却开不了这辆车。
四的哥租了同一辆车
昨日上午9时许,在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一群人围着一辆出租车。“就是这辆车,我租来开了没3天就不见了。”王健指着一辆车牌为豫AT4495的出租车说。2006年10月26日,王健来到一家中介服务公司,交了200元中介费后,和一位名叫方为科的老板签了半年夜班租赁合同,并交了6000元押金。然而,王健开到第二天晚上车就坏了,车主将车收了回去。
2006年10月27日和方为科签订三个月白班合同的刘健华则说,他也是交了6000元押金上的白班,两天后方为科以车辆有问题为名将车要回。今年1月24日,白班的哥周文强,交纳了6000元押金后开上了这辆出租车。13天后,因为车子在晚上出了交通事故被交警暂扣,周文强出现无车可开的状况。于是,周文强找车主退钱,方为科只退了5000元,剩下1000元钱不愿退还。
被三人拦下时正开车的的哥王明辉则说,这辆车也是从方为科的手中租来的,因为白班夜班全包,自己掏了1.2万元押金。
因为四方都不同意别人将车开走,有人拨打了110报警,说是车主诈骗。市公安局交巡警一大队民警赶到。经查询,该车问题很多,除了有11个未处理的电子警察信息外,该车2006年5月以后没有审验。民警随即将该车查扣。
车主称只是经济纠纷
几名车主给记者提供了方为科的电话号码。电话中,方为科称,车辆确实租给过王健等几人。他说,王健由于自身原因将车开坏,为了2800元的修理费双方发生争执,此事属于正常纠纷;方还称,押着刘健华1000元也是因为考虑到电子警察的处罚周期,三个月后没有电子警察记录即会将应还的归还;至于周文强的事情,方为科称,当时周的对班司机出了事故,造成车辆被警方暂扣。方说,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也会积极处理该车的违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