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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国际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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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连任香港特首
任期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中原网  日期: 2007-03-26  来源: 郑州日报  
  新华社香港3月25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25日上午11时50分许揭晓,寻求连任的曾荫权获得649票,以超过80%的得票率在投票中胜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

  选举投票25日上午9时至11时在香港大屿山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香港选举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方式,就曾荫权、梁家杰两名合资格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主任冯骅法官在计票后宣布,在772张有效票中,曾荫权获得649票,梁家杰得到123票,曾荫权得票超过有效票半数,在选举中胜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整个选举过程在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及候选人的监票代理人、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下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三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图曾荫权在选举现场向人们挥手致意。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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