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家在郑州的王女士因所住房子要拆迁,便打算在本市西郊一都市村庄租赁一套约80平方米的房子,当谈到要开具租赁发票时,却遭到了拒绝。房东说:“要发票可以,但要把税金加到房租里。”王女士不解,遂打电话向本报咨询,询问房东拒开发票是否合理?
索要发票难,难于上青天
为此,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地税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东拒绝开具发票是违法的,现在很多人租房子图省事儿,不愿签正式合同,以为有个口头协议就可以了,就是签了合同,绝大部分人也不知道租房还可以向房东索要租赁发票,这样一来,不仅自己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还纵容了大量税款的流失。”最后,这位负责人呼吁,“租房人自己应该提高本身的法律意识,不要让房屋出租户逃避税收,从中渔利。”
据记者调查,索要租赁房屋发票难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三点:一是个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工作中缺少协调配合;二是出租户纳税意识较淡泊,租金纳税申报不实;三是一些出租户在签订出租房屋合同时,约定出租房屋税收由承租人承担,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相违背,按照规定,出租房屋税收应由出租方缴纳。
综合治理房屋租赁市场
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专家认为,法律规定房东是通过财产租赁来取得收入的,理应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否则就是违反了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地税部门认为,出租房屋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这是严重的坑害国家不良社会现象,对于租赁房产者来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因为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