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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文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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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追星赔上老父性命 执迷不悟还要再见华仔
该拿什么追你,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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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拿什么追你,我的偶像
左丽慧
中原网  日期: 2007-03-29  来源: 郑州日报  
  宣称“不见刘德华,今生不嫁人”,不愿工作全职追星13年的兰州女孩杨丽娟,终于因自己疯狂的追星行为,使她68岁的老父杨勤冀纵身跳下了香港尖沙咀天星码头。

  一年前,在疯狂追星行为被媒体曝光后,杨丽娟得到了刘德华回应的“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可惜仍执迷不悟;如今面对父亲冰冷的尸体,所有的追星族是否应该和杨丽娟一起问问自己:该拿什么追你,我的偶像?

  现代汉语词典里显示“偶像”一词,指“用木头、泥土等雕塑的供迷信的人敬奉的人像,比喻崇拜的对象”,可见偶像不是普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触手可及的。在追星族的意识里,偶像与世俗生活无关,他们永远穿着华美的服装,在舞台或影视作品中演绎着浪漫优雅的人生;偶像永远笑容满面,所到之处铺满鲜花、掌声如潮……这样的偶像,是他们在心里给自己塑造的一尊完美的“神”,他们不能容忍偶像恋爱、结婚、生子,甚至不能容忍偶像和普通人一样也会拉肚子。

  年近30的杨丽娟,13年前痴迷上了刘德华,从“丧失理智”发展至“疯狂”,她不但没有把对偶像的崇拜转化为学习、工作的动力,反而辍学在家,无心工作,更宣称“不见刘德华,今生不嫁人”——就算追星是自己的事,但已到成人年龄仍靠父母养活、靠父母挣钱满足自己的追星欲,甚至在见到偶像后又希望和偶像单独聊天,这样的变本加厉实为大变态、大不孝!

  可叹糊涂的杨父杨母,多次劝阻女儿无效后,他们从劝说变为了支持,筹资供女儿3次赴港、6次进京。杨父为了让女儿能到香港见偶像一面,甚至不惜要去卖肾筹措旅费——这不是助纣为虐又是什么?他们视爱女不健康的心理于不见,一味放纵女儿的不正常要求,治标不治本地寄希望于带女儿见到偶像就会满足,孰料女儿在泥潭中越陷越深,杨父的纵身一跳,是后悔,还是无奈?

  疯狂追星终以家破人亡为代价,但或许还不是终点。一个以雷锋为偶像的人,他一定乐于助人;一个以张海迪为偶像的人,一定有着顽强的毅力——谁说偶像一定是演艺明星?每一个今天平凡的普通人,日后都可能成为偶像。所以,每个人对自己的偶像,要欣赏而不是盲目崇拜,是关注而不是占有;偶像是人们平凡生活的调味剂,但决不能让它成为主宰自己大脑和行为的木头或泥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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