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近日出台的《河南省旅行社行业“双百分制”考核评定标准》规定,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对旅行社实行等级评定,根据旅行社的旅游投诉情况、广告宣传、服务质量等把旅行社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评上丁级的旅行社将给予限期整改、暂缓通过年检,直至撤销其旅行社经营资格的处分。
据介绍,此次等级评定主要按照旅行社的基本条件、经营管理水平、经营业绩、广告宣传、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结合旅行社的业务年检工作和旅游投诉情况,通过省市各级旅游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日常检查、抽查和综合检查,以“双百分制”进行打分考评。
根据旅行社的得分情况,旅行社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年终综合得分达150分(含150分)以上为甲级旅行社,80~149分为乙级旅行社,50~79分为丙级旅行社,50分以下为丁级旅行社。省旅游局将对旅行社经营及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按照评定标准,如发现旅行社有承包、挂靠经营行为的,发现一次扣3分;旅行社违反相关法规独立打广告,发现一次扣1分;旅行社广告如果有虚假、超范围广告或者零团费、负团费广告,发现一次扣1分;旅行社从业人员引诱、误导、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以及强行向游客索要小费的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