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 实习生 谷杨)各级领导干部因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和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要引咎辞职。昨日,市公安局出台办法,严格公安机关科、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办法规定,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由于自身组织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无明显工作成绩的;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或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工作存在重大过错的;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致使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由于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致使管辖范围内治安长期混乱、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或者连续发生有重特大影响的案件、事故、事件,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在年度执法质量检查考评中,本单位连续两年未达标,或者本单位连续两年绩效考评排名最后,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对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拖延懈怠、推诿塞责、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对本单位发生的因留置盘问、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导致其重伤、死亡,或者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人死亡,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任期内发生两次以上被羁押人员脱逃,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对本单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制止不力,向下级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案情、交通事故等重要信息,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本单位发生严重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本单位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致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因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队伍中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有主要、重要领导责任的;违反社会公德,生活作风和品德行为不端,或做出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同时规定,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后,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