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日专电(中国证券报记者 赵彤刚)证监会3月30日公布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内容显示,我国期货公司与交易所在管理体制与业务创新等方面都将有重大突破。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日前已出台,并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为了适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证监会对原来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将原来的“期货经纪公司”名称,改为了“期货公司”。
此外,修订草案还将原管理办法中禁止期货公司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规定删除了。
另外,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由一人兼任;草案还要求对投资者保证金实行封闭式管理,达到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监控要求和条件。
与以前相比,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将交易所由原来单纯的会员制,改为会员制与公司制并存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