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有气派的大门和大片的绿地,入住后,小区毁掉绿地建了两排商品房,3名业主联名将开发商河南信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金水区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王女士、李先生和王先生都是东风路38号同乐花园的业主。李先生诉称,2000年4月,他准备购房时,被开发商河南信宇有限公司的宣传彩页吸引,彩页图片显示,同乐花园的大门很气派,大门东西两侧有大面积绿地,开发商承诺,以后不会改变宣传彩页上的规划。正是看上了这样的好环境,李先生最终买下同乐花园的房子。2005年春节期间,开发商拆门毁路,在临东风路向南又盖了两排商品房,绿地遭到严重损坏。
作为被告的开发商河南信宇房地产有限公司称,业主购房时所看到的宣传彩页并不是购房合同本身的内容,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宣传彩页上有红色粗体字“所供资料仅供参考”字样,因此,彩页上的图片并不属于合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