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第三任行政长官。 新华社发 |
 | 曾荫权高票当选后向大家表示谢意。(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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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次全体会议,就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作出决定。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是依法进行的,完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曾荫权先生当选,充分反映了香港社会对他的信任和期望。
温家宝指出,曾荫权先生自2005年6月经补选接任行政长官以来,带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强政励治,致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积极、稳妥地处理公众关注的各方面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得到了香港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中央政府希望曾荫权先生在下一届任期内,带领香港特区政府和全体香港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再接再厉,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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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
简 历
曾荫权,男,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1997年7月1日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1年5月任政务司司长。2005年3月12日,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2005年6月,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补选中当选,并获国务院任命,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2007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曾荫权曾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2年获香港特区大紫荆勋章。曾荫权已婚,育有二子。
特首角逐 曾荫权高票当选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3月25日举行投票,候选人曾荫权获得649票,以超过80%的高得票率在选举中胜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
选举投票25日上午举行,789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方式,就曾荫权、梁家杰两名符合资格候选人进行投票。经过近3个小时的投票, 冯骅法官宣布,在772张有效票中,曾荫权获得649票,梁家杰得到123票曾荫权以超过有效票半数当选。选举结果宣布后,现场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及民众热烈鼓掌向曾荫权表示祝贺,曾荫权鞠躬致谢。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