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针对近期业主反映和某媒体质疑“朝阳小区13号14号楼要建成筒子楼,其采光、通风、消防等达不到到国家设计标准”等问题,昨日,市规划局召开新闻通报会,明确表态:朝阳小区的13号楼和14号楼不是筒子楼,也不作为经济房销售。
市规划局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朝阳小区,位于海洋路北、园田路东,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住宅面积3.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面积6万平方米,是我市第三批经济房销售活动确定的选房小区之一。小区的13号楼14号楼户型设计为南北走向,东西两户对开,中间长廊相连,因此,被摇中号的业主质疑为早已在上世纪就遗弃不用的筒子楼。
这两栋楼到底是不是筒子楼?设计单位、郑州市建筑设计院院长金荣校解释说,所谓的筒子楼是指拥有公共卫生间和厨房的由长郎相连的长楼,而这两栋楼每户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现在郑州市还有一些楼仍然采用这种设计,这和筒子楼设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栋楼的设计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分别有4部电梯和楼梯,防火间距和通道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夏卫英说,朝阳小区虽然是经济适用房项目,但其中还有25%的商品房,具体那栋楼是经济房,那栋楼是商品房,目前还没有确定,请广大摇中号的业主放心,13号楼14号楼两栋楼将作为商品房销售,不在第三批经济房摇号销售活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