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2日,郭继伟与张某(另案处理)预谋后,以分期贷款购买湖南山河智能挖掘机为名,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东明路支行提供伪造的承揽工程合同,骗取该行20余万元工程机械按揭贷款。2004年4月,郭继伟向银行归还2万元,余款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