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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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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虎:我没诬告不需辩护

中原网  日期: 2007-04-06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 据《新闻晨报》报道,4月4日下午2时,高莺莺之父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在湖北省襄樊市开庭。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高父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其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对于这些指控,高天虎选择了自辩,仅以简洁的字眼“那不是事实”来应对。

  检察机关指控:高莺莺被认定为坠楼自杀身亡后,其父高天虎于2002年至2005年3次向中央有关部门和领导写信告状,称高莺莺被人奸杀,要求追究宝石宾馆老板王淑军的刑事责任。其间,高天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供捏造的事实,导致大量失实报道。2006年,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等组成工作组,第二次对高莺莺死亡事件进行复查,高天虎在将高莺莺死亡时所穿衣物送交公安部鉴定,结论为:“高天虎提供的内裤精斑,是高天虎所留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由于高天虎拒绝了指定辩护律师和亲属请来的律师辩护,庭审中,他自行作无罪辩护,始终否认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

  面对最后陈词,高天虎说自己只想说一句话:我说的全部是事实,我也不需要辩解了,认为我有罪就判,正义最终是要战胜邪恶的。     (张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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