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姬晓琼)4月4日~5日,我市部分人大代表在对《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时建议,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制度,严惩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4日~5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郝建生、张发亮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是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情况以及“一法一条例”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关于我市消防工作情况的汇报。
代表们在检查中发现,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仍然不够好,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公民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一些单位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往往随意变更或砍掉消防设施,导致一些建筑消防设施先天不足;按照国家规定和我市的发展规划,市区至少应有34个消防站,但目前仅有13个;一些城中村人流、物流集中,前期没有消防规划,个别村户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断增加建筑层数、侵占防火间距,火灾隐患十分严重,令人担忧。
代表们建议,全面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有奖举报、公布通报等制度,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严惩消防违法行为,切实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