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上海参加了一个著名企业举办的冷餐会,隔了一天,我又参加了在济南的一个酒桌午宴。这两个酒会风格截然相反,形成鲜明的对比,冷餐会气氛融洽,主客双方随意沟通交谈甚欢;而酒桌午餐形式呆板,尤其是席间的强迫性劝酒,让我这个恐怖喝酒的人极为反感。
那是一个大型会议的酒桌午餐,其中一位主宾反客为主(看似属本桌德高望重者),向同桌所有的人强迫敬酒,他自己喝两杯其他人喝一杯,还振振有词,说生意上生活中不让朋友同事受伤害受损失。谁都知道喝多了酒难受,会损害健康,但是大家宁可难受、损害健康也不能不喝,因为不能不给敬酒人面子。这个“重情轻身”的仁兄口口声声说生活中生意上都为别人着想,为什么在酒场上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损害他人损害自己,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全桌其他人都被他“义正词严”的气势震住,纷纷照办,唯有我坚持不喝。这位我们从未谋过面的仁兄抢我的酒杯作硬灌状,我极力维护自己不喝酒的权力,并抗议:“为什么伤身体才是友情?不伤身体就会伤感情?”那位仁兄很下不来台,把自己的一杯喝下,说:“我不是强迫要你喝酒,我是来替你喝的。”我说:“我也不愿你为我伤身体。”桌上其他人看到这个局面都来打圆场,其中一位女同胞还把我面前的酒杯好意拿过去,喝完后还给我看。如果是换了别人,因为女同胞替自己喝酒会感到没面子,而我一点也没有这种感觉,我不愿意女同志为我喝酒伤身,更不愿意看到女士们也加入到受“酒桌文化”伤害的大军中来。我感到这种气氛和文化是我们中国一些盛行劝酒习俗地区的悲哀。
不知大家是不是认真地思考过:
为什么都怕伤身体,都知道多喝酒后胃难受而都不能拒绝这种劝酒?
为什么少数大酒量的人非要强迫小酒量的人和他们喝得一样多?
为什么少数爱喝酒甚至嗜酒成性的人逼着不爱多喝甚至不喝酒的人陪着他们一起喝?
为什么不喝少喝就等于不给劝酒的人面子?
为什么非要把被劝喝酒的人喝坏、喝伤、甚至喝死才能代表重视、敬重对方?
为什么表达友情非要以伤身体来作代价?不伤身体就会伤及感情?
为什么两三个小时的对话多数都是斗酒、劝酒的废话,难道人们之间除了斗酒之外就没有沟通感情调剂气氛的其他方式了吗?
为什么要在酒会上浪费那么多时间来做根本谈不上有效率的工作?而频繁出席这种酒场的人非要用酒才能解决问题吗?
为什么要把某某人放倒使其不省人事,甚至因此住院?这类事真值得成为某些人酒宴上的唯一目的和席散后津津乐道的谈资?
为什么有些人原本都是宽容之人,从不强迫他人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而在酒桌上却一反常态,无所不用其极地强迫他人做或许是他们最头痛最害怕最厌恶的事情?甚至都亲眼看到那么多人因喝酒而身心受害还对酒场乐此不疲前赴后继呢?
回来的当天,我就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检讨:在酒桌上我仅对劝酒之人的强迫喝酒行为做了较强烈的反抗,并对身边的两三个人讲了我对“酒桌文化”的反感。但是我没有像劝酒之人那样,理直气壮地宣讲自己的“反酒桌”文化。我很后悔。我没有表达出自己的观点,没有讲明这种“酒桌文化”对身体的损害,致使大家会误解,甚至还有可能留下一个“不配合”的不好印象。
我只是顾忌如果我们在酒桌上争执起来主人会不高兴,尴尬场面会让主人下不来台。而没有想怎么去改变这种状况,怎么来推动这种糟粕的饮食文化向先进的文化转变。回来想想这中间还是能找到解决办法的。在酒桌上,既然他能劝全桌人喝酒,我为什么不能劝他放弃这种强迫。我想,以后我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种“反酒桌文化”,不但在我自己主办的宴请中,而且在我以后参加的宴会中,还会继续把这种“反酒桌文化”进行到底。
当然我并不是全盘否定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但当前流行的这种“酒桌文化”已经变质。追溯中国酒文化,无论是李白的举杯邀月,王维的西出阳关,还是日常招待客人,那种豪爽、周到都是善意的。如果把这种善意演变成“感情铁不铁?铁!那就不怕胃出血!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不怕打吊针……”那我们的酒文化已走了样,偏离了主客双方的初始愿望,成了违背人性、损害健康的“垃圾文化”。“酒桌文化”应该与时俱进,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黄鸣,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