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全民医保”即将在全市506个社区铺开,昨日,市医保管理中心公布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流程》和《居民医疗保险卡制作发放流程》,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保卡申领进行规范。
普通居民户籍所在社区参保
即日起,有意参保的居民可前往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登记手续。普通居民参保时须缴纳的费用分两种:18周岁以下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9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市财政补助30元,区财政补助10元;补充医疗保险10元。个人缴费合计60元。18周岁及以上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3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市财政补助60元,区财政补助20元;补充医疗保险30元。个人最终需缴费280元。
居民参保全家只能有一个缴费账户,参保家庭成员须同时缴费,可以用现金缴纳,也可以与郑州市商业银行签订委托缴费协议书,由银行代扣。
大中专学生随学校统一参保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由学校于每月2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学生医疗保险费也由学校代收后统一缴纳。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须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9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市财政补助40元;加上须个人负担的补充医疗保险10元,个人缴费合计60元。
低保人员参保资格要年审
自2008年起,对低保人员进行每年核定一次,核定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以民政部门当年10月底低保人员名单为依据。
低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区财政全额负担。享受低保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费用也由政府负担,个人只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18周岁以下及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90元,补充医疗保险10元,个人缴费合计10元;18周岁及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30元,补充医疗保险30元,个人缴费合计30元。
八类人不必“家庭捆绑”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采取的是家庭捆绑式,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保,家庭成员符合参保标准的一个不能少,必须一同参保。但八类特殊家庭成员可不参与“家庭捆绑”参保,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在大中学校上学的,外地务工的,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家庭成员有离休干部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工作单位自行报销医疗费的及其他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
欠费3个月视为自动退保
按照规定,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将被停止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从补足欠费次月起恢复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逾期3个月仍未缴纳的,视为自动退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次要求参保的,需按新参保人员重新办理手续。
家庭成员增减需办变更手续
当家庭人员发生增加或是减少时,居民医保的手续也应及时进行变更,变更业务的办理是在每个月的15日前进行,居民只需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