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胡玉凯)4月9日一大早,上街区地税局迎来首位逾期申报个税12万元的邢某,他是上街区某建筑安装企业的老板,因为没有在4月2日24时前的期限内自行纳税申报,昨日被处以300元罚款。
根据地税局所掌握的数据显示,该老板2006年各项所得达到185694元。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他应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日办理纳税申报。但他本人强调工作繁忙,虽然出差时已接到税务机关的提醒,直到4月9日上午,他匆忙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自觉缴纳了罚款。
据了解,4月2日申报期结束之后,上街区还有少部分逾期未申报纳税人已经向上街区地税局进行电话咨询,他们大多是因外出忘了申报截止日期,回来后也要受到逾期处罚。地税部门提醒至今还未申报的“高收入者”,越早越主动,越晚罚款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