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2006年,全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全年郑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18861元。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统筹办获悉,随着职工收入的增加,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于7月1日起调整。
按照规定,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员,应按照其缴费工资基数28%的缴费比例进行征缴。其中,参保企业缴费比例为20%,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作为基数,年度缴费基数最低不少于11316.6元,最高不超过56583元;参保企业缴费基数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若企业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8%,缴费基数统一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封顶确定,即最低月缴费264.054元,最高月缴费1320.27元;凡未申报或未按要求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