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凡对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企业及个人违规骗取、套取或支付社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政府将根据涉案金额给予实名举报人100~5000元现金奖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昨日联合发布了《郑州市社会保险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范围包括违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征收、待遇享受及业务经办、基金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要求,举报奖励对象必须是署名真实的举报人。举报人可采用来访、信函、电话或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应当事实清楚。市社保稽查部门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按经查证属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2%~5%予以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未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