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1版:要闻
4  
PDF 版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鄂豫两省赛风筝
欢歌笑语泼水节
做好收尾工作 确保大典圆满成功
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
落实责任加快进度
“北斗”升空
打好“侨牌”促发展
乱涨价 将曝光
市长副市长挂牌接待代表委员
县(市)区领导要接听热线电话
学英雄 树新风市公安局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县(市)区领导要接听热线电话
要求:每月至少1位领导接听,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中原网  日期: 2007-04-15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姬晓琼)今后,市民和政府机关领导以及同水、电、气、暖、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领导的沟通将更加便捷。市政府昨日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接听公开热线电话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建立领导接听公开热线电话制度,在全市形成方便、高效的为民服务体系。

  市政府规定,需要接听公开热线电话的领导将主要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办公室主任等;市政府派出机关中的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已设立了公开(热线)电话的市政府各部门中的局长(主任)、副局长(主任)等;水、电、气、暖、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中的经理、副经理等。

  市政府要求,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应由1位领导接听公开热线电话,并且每次接听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接听公开热线电话的领导,需要对受理的具体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由公开热线电话机构负责将具体问题转往相关单位或者部门处理。受理问题处理结束后,公开热线电话机构应当将处理结果向反映人反馈,并向接听公开热线电话的领导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为保证市民的知情权,领导接听电话前后,将会在新闻媒体上就接听电话的时间、受理问题的处理结果等予以公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