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国润)省招办昨日公布《200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意见》中称,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设两个志愿,小中专设两个志愿,不设参考和调剂志愿。
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五年一贯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以省辖市为单位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今年录取工作原则上仍进行两次,第一次拟定在8月份,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录取结果由各地招办向社会公布;第二次拟定在10月份进行(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办理录取手续随本次进行)。未完成中专计划的学校,可凭初、高中毕业证录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