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安群英 通讯员 王新超)登封市国税局在稽查工作中实现核查准入制度,案情报告制度、集体定案制度、案件抽复查制度、稽查建议书制度,用制度保证税收稽查的公开公正,为纳税人铺设阳光通道。
“无线索不稽查,在每个案例稽查前,税务稽查人员先进行案例分析。”登封国税局稽查人员介绍说,在一个案件稽查以前,先告知企业,让其自查自纠,同一案例要用制度相同的稽查标准,采用不同稽查标准的一定要说明理由,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坚决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用制度保证选案、查案、定案、执行等每一个稽查环节的公平透明,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共稽查税务违法案例30起,实现入库税款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