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对于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区域,市环保部门将对其实行“区域限批”。
市环保局昨日下发通知称,各县(市)、区区域内,出现1起未批先建的新开工工业类项目、1起新开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或1起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指擅自进行试生产、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或未同时投入运行、出现严重超标排污和污染纠纷或污染事件)的建设项目,将对该辖区实行“区域限批”——环保部门暂停审批该辖区所有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到位。
对于造成“区域限批”的违法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将把其列环境违法黑名单,实行挂牌督办;对于被“区域限批”的县(市)、区,市环保局将下达“区域限批”文件,通报市发展改革、工商、金融、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实行联动把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