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中部崛起将成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战略重点。在若干方面都还需要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第一,中部地区概念要深化。中部地区不是一般所指的安徽、湖北、河南、湖南、江西和山西等6省组成的“小中部”概念。而是指在“小中部”的基础上,加上西部地区人口和城镇密度与中部地区相近的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在内共14个省区组成的“大中部”的概念。
第二,中部崛起的意义要深化。中部崛起不仅仅是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必然延伸。事实上,从更深层次看,中部崛起应该是我国工业发展到中期阶段,对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中部崛起的目标要深化。中部崛起的目标应当包括总量目标和区域目标,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距离。
第四,中部崛起的途径要深化。中部地区应该实施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国内经济大循环”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