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招 文 李焱 图)昨日,郑州一市民在商城大厦东门口旁边建立慈善捐款爱心墙。但郑州市的慈善机构称这种做法不合法。
在二七广场商城大厦的天桥下,记者见到了这面爱心墙。在三四平方米的墙面上,一颗红色的心形图案显得格外醒目,围绕着心形图案是爱心墙的简介和爱心倡议书,墙的里边镶着一个捐款箱。据爱心墙的发起人李风介绍,目前他已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和同事往爱心墙里投递爱心基金,以后每个月他都会定期投递。他说:“收到捐赠后,我们会邀请社会和媒体监督,以媒体报道出来的需要帮助的医病患者为主进行捐助,因为这样的事件一般媒体工作人员都已经调查过了,比较可信,如果是我们接到的求助信或者电话求助,那么我们将调查清楚后给予救助。为保证捐赠的透明,我们将定期在门口粘贴捐赠明细和受助档案。”
但是针对爱心墙,郑州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李先生的爱心行为值得肯定,但是只有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以及民政局才有资格设立面向大众的捐款箱,个人是不允许设立的。郑州慈善总会一位姓朱的工作人员则认为,如果李先生真想实施自己的爱心行动,可以和正规的慈善机构联合,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做宣传或者提供需要受帮助的对象资料,但捐款必须交给慈善机构,不允许私自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