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广灿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郑州市200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对《郑州市2007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会议认为,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推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的规范化。2007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体现了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的执政理念,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计划。
会议强调,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市政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进一步维护投资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树立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权威。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投资项目库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代建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扩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范围,保障政府投资资金依法使用;加强稽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稽察特派员的作用;尽快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的公开化程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对政府投资项目编制和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