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律师传唤他的第一个目击证人——一个老妇人。律师走近她,问:“琼斯夫人,你认识我吗?”
老妇人答道:“当然认识你,威廉先生,你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你。坦白地说,你真的让我很失望,你爱撒谎,骗你老婆,爱利用人,还在背后说他们的坏话。你总觉得自己了不起,你根本没有意识到,你比白痴强不了多少。我太认识你了。”
律师听后,差点晕倒,窘迫间,他灵机一动,指着被告律师,问道:“琼斯夫人,你认识被告人的律师吗?”
老妇人答道:“是的,我认识。布拉利先生,年轻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他懒惰,嗜酒如命,和谁都搞不好关系,工作能力也不行,可能是我们州最差的律师。至于他欺骗他老婆和三个孩子这些事,我就不说了。我太了解他了。”
被告律师听后,几乎当场死掉。
法官见此情形,立即宣布休庭,他把两个律师召到办公室,说:“你们两个,无论是谁,胆敢问证人是否认识我,我就以藐视法庭罪,把你们送进监狱。”
摘自《讽刺与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