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日前,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造成21名矿工遇难的苗匠煤矿“3·18”特大矿难瞒报事故责任人进行公开宣判,苗匠煤矿矿主王建军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迄今为止各类煤矿责任事故中依法对矿主判刑最重的一次。
该矿矿长苗明庆、煤矿机电兼生产副矿长宋天炉被各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万元、100万元,包括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主任姬建龙等19名被告也分别获刑。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就此表示:“我看了这个消息后非常振奋,这对社会是一个很好的信号,重典治乱,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作出的努力。” (李 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