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通讯员 陈宝玲)市长赵建才昨日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规定,到2015年底,全市社区(行政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指导意见》提出,到2007年底,基本形成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网络,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各县(市)、区建成3个以上示范性城市安全社区和示范性安全村,2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到2008年底,各县(市)、区4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到2009年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得到规范,群众安全素养明显提高,安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安全切实加强,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各县(市)、区6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到2010年底,各县(市)、区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到2015年底,全市社区(行政村)达到城市社区安全标准和农村安全标准。
会议还听取了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情况以及2006年度社会各界民主评议市直机关、单位和行业作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