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97%的荷兰雇员上班时心情愉快,98%的雇员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意义。这是比利时一家权威人力资源研究所于近日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荷兰人的传统民族特性——平等协作精神以及荷兰完备的劳工保护法规对“快乐工作”至关重要。
荷兰人从不“惧上”
阿姆斯特丹的巴克斯特公关公司是个8个人的小公司,在荷兰,这样的小型公司很有代表性,占全部公司数量九成以上。老板罗尔·莫斯德特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荷兰企业的特色是没有严格的等级之分。他说:“我们习惯于协商解决问题,即使是老板,也不能‘一言堂’。这可能会造成我们经常需要开会,为求得一致花费很多时间,但同时也能保证所有人的意见得到尊重。这是我们办公室气氛良好的原因。”
户外广告公司德高集团荷兰分公司商务总监巴特·德弗利斯对此也有同感。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荷兰人从不“惧上”,有什么说什么;而作为老板,也对下属的“逆耳之言”不以为忤。
有社会学家认为,由于荷兰地势低洼,1/4的国土位于海平面以下,几个世纪以来,荷兰人都要团结起来抵抗洪水侵袭,因此形成了团结协作的传统美德。
也有人认为,荷兰是一个小国,资源和人口有限,又以海运和贸易发家,因此荷兰民族天性之一就是善于接纳外部事物,比较宽容开放。
位于鹿特丹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威廉·布洛姆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荷兰人的团队精神还来源于在校期间接受的教育。荷兰学校经常布置需要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作业,以培养团队合作能力。这些学生进入社会后自然就能适应团队工作。
成熟的保护法规
此外,荷兰在保护雇员利益方面还有一整套完整而且成熟的法规。
莫斯德特举例说,荷兰法律规定雇主必须保证配给每个员工一定面积的工作台,办公桌椅的高度、办公室通风等必须符合一定标准。在公司成立之初,办公场所必须通过验收。此外,每6名员工必须有1人接受过急救培训,持有相关证书。类似措施还有很多,它们对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功不可没。
荷兰雇员依法应享受的权利还包括:每年不少于20天的带薪休假,名目繁多的养老、疾病和失业保险,育儿休假,不得被无故解雇等。
德勤事务所的布洛姆说,事实上,大部分公司给予员工的待遇大大高于法律规定。例如他们公司的福利待遇就包括每年提供26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报销员工滑雪假期的部分费用、每个月提供员工休闲聚会费等。对于工作繁忙、经常加班的员工来说,这些体贴而人性化的福利无疑传达了公司的关爱和理解。
在防止工作场所的不公平待遇方面,荷兰的法规可以说细如牛毛。雇主有义务确保雇员不因宗教信仰、政见、国籍、性别、肤色、性取向等而受到歧视、欺压、骚扰或任何其他不公平待遇。当雇员感到待遇不公时,可以向全国各地均有的“反歧视局”求助,该局将指导雇员向“公平待遇委员会”或法院投诉。此外,很多荷兰公司还设有“道德官”,负责确保本单位员工不受不公平对待。例如,在德勤事务所,害怕遭到报复的员工可以匿名举报,“道德官”将对事件追查到底。
摘自《国际先驱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