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6版:经济新闻
3  4  
PDF 版
世界竞争力排名中国升至第15位
沪深股市再冲高 双双改写新纪录
中国内地排名 首次超过台湾地区
世界竞争力格局迎来“剧变”
股票账户数逾9436万户
母亲节来临 康乃馨受宠
第三期凭证式国债在郑发售
惟妙惟肖太阳能花
凉席市场 绿色保健唱主角
个人财产拍卖要缴20%个税
房产开发商快补办“环评”
我市4月出口退税1.5亿元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房产开发商快补办“环评”
补办时限:7月1日前
中原网  日期: 2007-05-11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成燕 通讯员 刘子彦)记者昨日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即日起,凡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应于7月1日前到当地环保部门补办环评及审批手续,违者将依法严处。

  据介绍,依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据了解,该局已把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2005年前开工建设尚未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列为检查重点。按照规定,凡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于7月1日前到当地环保部门补办环评及审批手续,落实环保投资及措施;对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在建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于7月1日前向环保部门申请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