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郑州市城区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草案首次公开“亮相”,市政府召开听证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征求意见。
省会城区农民工纳入医保
按照草案规划,符合纳入医保范围的郑州市城区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与郑州市城区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郑州市城区范围包括: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
每人每年参保费用330元
按照规划,农民工参保无须个人缴费,所有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参照目前全市正在推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也将以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为基准,即已在省会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农民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而对于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半年165元(或每人每季度82.5元)。
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规定,农民工从参保缴费生效期的当月起,就可以凭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其医疗费用由个人年账户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由个人负担。此外,农民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门诊规定病种待遇、急诊管理办法与参保居民执行统一政策。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均按照《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执行。
一年最高报销6万元
按照规定,参保农民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下医药费用,超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之后花费,统筹基金将按比例报销,每位参保者一年内统筹基金可为其支付的最高额度为2.5万元。考虑到参保农民工遭遇大病、重病,治疗费用将超出基本医保最高年度限额支付标准,参保人员还可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仍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0元、每人半年15元或每人每季度7.5元,这样参保者每年最高将可以净报销医疗费用6万元。
当月参保下月享受医保待遇
与城镇居民参保不同,农民工参保不但无须个人缴费,并且不设等待期,即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农民工即可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之相对应的是,用人单位中止缴费,医保经办机构次月将停止支付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参保农民工,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仍可按规定报销。
不办医保 农民工生病单位管
草案规定,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或参保后没有按时足额缴费,使农民工不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今年5.2万农民工参保
今年我市计划将5.2万农民工纳入医保范围,并且农民工参保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若农民工在本市城镇用人单位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本市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的,则可按照《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昨日的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农民工代表围绕让农民工获得更多实惠等问题,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