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5月14日电(记者 张泽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在天津表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等情况,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四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管理工作。
五是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目前已经在煤炭行业实行了艰苦岗位津贴制度,今后将探索在其他艰苦岗位推行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