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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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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承包企业不能直接雇用农民工
我省新规:劳务分包须用有资质企业
中原网  日期: 2007-05-16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孟斌)从今年6月底开始,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必须将劳务作业全部分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昨日,省建设厅专门下发通知,将对劳务分包进行严格管理。

  通知要求,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严禁将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劳务召集人、带头人、“包工头”或私招滥雇劳务人员。各地要在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交易平台,并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备案,将劳务分包行为全面纳入监管。

  通知规定,从2007年6月底开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按照目标要求的规定,把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使用有资质劳务企业情况作为审批条件之一,对达不到要求的,暂缓办理施工许可审批。

  省建设厅要求,今后,各地要对违法进行劳务分包、无资质承揽劳务作业、拖欠建筑劳务企业劳务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进行重点整顿,并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凡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企业,将依法对其在资质晋级、增项、招标、评优等方面给予限制。

  同时,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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