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金 研)一个2岁5个月的男童,上午10时送入幼儿园,下午4时许发现趴在床上停止了呼吸,家长要求幼儿园赔付24万余元。金水区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了这起幼儿猝死案。
2006年11月9日上午,男童周豪被妈妈送到文化路北段的小博士幼儿园,周豪拽着妈妈的衣服大哭。到了午睡时间,老师把周豪抱到床上,后来他哭着趴在床上睡着了。14时50分左右,老师叫小朋友们起床,周豪还在睡,老师就没再叫他,16时,老师把他抱起来时,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经司法鉴定,周豪属猝死综合征。周豪的父亲周长征认为幼儿园对周豪的死负有重大责任,幼儿园没有看护好他的儿子。但园方认为周豪的死亡与他们的关系不大。事发后,园方和周家积极协调,愿意付给周家4万元费用,但与周家提出的24万元赔付相差很远。周长征遂向金水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周豪家人提出,小博士幼儿园是一个没有经过审批的单位,对此,园方也承认“正在审批过程中”。周豪的家人悲伤地表示,孩子是全家的希望,得到多少赔偿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为孩子的死讨到一个公道。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