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7版:经济新闻
3  4  
PDF 版
地摊儿上练出个饰品王国
全国制药机械绿城亮相
美研制减肥办公桌
暂停酒类商品评定活动
3G手机抢市场
郑州市民投资理财关注度升温
我国网民达1.44亿
学员上路 交通事故谁负责
沪深股市继续走高
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学员上路 交通事故谁负责
■本报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陈安利 开 发
中原网  日期: 2007-05-18  来源: 郑州日报  
  说案:“五一”期间,市民李郑到一个机动车驾驶培训基地学习开车,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教练员带着他到野外上路训练。训练过程中,路上突然出现一棵大树,李郑紧急控制汽车,不料将油门当成制动,一声巨响后,教练车撞在大树上,车辆损毁,造成五万元经济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该在谁呢?

  说法:法官认为,学员李郑不需承担责任,责任在教练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