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社区运动器械的普及和游园中游乐设施的增加,为公众休闲娱乐提供了良好条件,然而,一些游乐设施潜在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昨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发布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家长在儿童休闲娱乐时要注意安全。
“六一”儿童节将至,市工商局、市消协特提醒广大家长,严格防范儿童游乐中的安全隐患。儿童在游乐场所玩耍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防范、消除;不要乘坐无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以及未标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游乐设施;家长在为儿童选择游乐设施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游乐设施使用说明,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存在故障或隐患,救护措施是否完善,并对孩子进行讲解和提醒;在游乐时,一定要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低龄儿童或有恐高症、心脏病、贫血的儿童,尽量不要使用惊险刺激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同时,在游乐设施运行过程中,不要中途解除防护装置,擅自跳离,或把头、手和脚伸出防护栏外。在游乐设施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定,不要恐慌,及时报警,并听从相关工作人员安排,进行正确救援。
市工商局、市消协还提醒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