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姬晓琼)《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的4年间,本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37.54亿元,共节约财政资金4.96亿元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昨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情况开展为期3天的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情况、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及其作用发挥状况等。为提高执法水平,使提出的建议更具针对性、更趋合理化,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学习基本知识、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举行座谈等形式,检查前,由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集中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并于昨日下午听取了市政府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的工作汇报。
据悉,近年来,市政府立足规范,完善制度,依法监管,使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迅速推开并不断发展壮大。2003年至2006年政府采购规模分别为5.44亿元、7.22亿元、10.22亿元、14.66亿元,年均递增63.72%,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平均达到13.17%,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白红战、副主任王平参加汇报会。